您好,深圳公司"先分后稅"是指對于個人合伙企業,應先按合伙人各自分配比例分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后再按各自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合伙企業的利潤無論是否實際分配,均需在年末按各自分配比例分別確定各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再按各自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伙企業分的不是賬上的利潤,而是分的應納稅所得額,這個應納稅所得額是通過限額計算扣除來計算的,個人所得稅是比較明確,法人合伙人也應是如此計算,應分配過來的應納稅所得額,再直接并入法人合伙人的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
引用資料:外資公司注冊優勢這么多 你卻渾然不知
解決時間:2021-10-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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