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內資企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內資企業/公司的申請報告。
(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3)外商投資企業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4)外商投資企業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6)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其中包括有關債權債務(含涉外稅收)承繼情況說明。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7)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8)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非公司企業按非公司企業設立條件提交材料。
(9)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企業(公司)加蓋公章。
引用資料:公司法人變更有什么風險要注意?崇明公司變更的經營范圍是什么?
解決時間:2022-02-0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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