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的商標注冊滿十年商標注冊保質期已經過期的時候企業還沒有申請商標續展,是不是商標就被注銷了,一年之內都不能注冊一樣的商標了?其實也不是這樣,還有一個商標寬展期可以供企業續展自己的商標。
為什么有商標寬展這個說法:根據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1、商標申請人提交商標續展或寬展申請。
2、商標代理機構顧問回電。
3、商標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4、商標實質審查。
5、下發商標續展核準證明。
可見商標寬展和商標續展的差別并不大,因為,商標寬展其實是指已經成功注冊的商標自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希望仍繼續保有該商標,應提出商標寬展申請,以免商標到期從而喪失商標權。
所以說,企業需要知道的是,申請商標寬展是因為企業錯過了商標續展期,因此,企業企業需要多交一個滯納金,所以商標寬展比商標續展要貴一些,不過成功率上來說,兩者都是相同的。但企業也得抓緊時間,避免拖延,因為企業要是在商標續展期續展商標所花費的錢也能比商標寬展少一些。
當企業錯過商標注冊續展期的時候可以申請商標寬展,不過商標寬展也只有六個月的時間,是商標注冊滿十年開始,到十年零六個月截止,如果企業在這期間也沒有申請寬展,那企業的商標可就真的被注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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