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業的工資表涵蓋:應發工資、應扣資金、實發工資、領款人數字證書和表格等五個大部份。
應發工資包括新標準工資、下班工資、獎品、補助等;
應扣款項包括應扣個人開支的基本上平等運費、個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扣除稅和應扣干部外出、被判等。
應發工資除以應扣款項乘以實發工資,那么,應扣款項即應發工資與實發工資相互的余額稅務和金融學如何處理呢?
例如,某公司總共10名職員,2014年10月份工資表總金額合共如下:
應發工資45,000元,應扣個人負擔的基本社會杠桿費和住房公積金1,950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7,500元,應扣職工請假、罰款1,500元,實發工資34,050元。
一、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法案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分管政府部門或者省級上海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中央財政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綜援保險費、受孕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下述原稱“五險一金”),諭令所得。《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出現的與獲取利潤有關的、客觀的收入,包括開發成本、費用、稅賦、人員傷亡和其他支出,準予在推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應由員工個人履行的“五險一金“1,950元,歸屬于個人支出暴力行為,與取得收入涉及,不得在派息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因為嚴重不足工資國內生產總值45,000元已在稅前扣除,因此,企業對本的單位職工請假扣發的工資、違背管理政治體制規定得不到的罰款1,500元,屬于企業的其他收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因素納稅義務人,以付給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經計算該公司2014年10月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7,500元。
二、會計處理
1.計提10月份工資:
借:管理費用——應付工資4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45,000
2.計提和繳納10月份“五險一金“19,250元,其中單位負擔17,300元,個人負擔1,950元。
(1)計提“五險一金”:
借:管理費用——“五險一金”17,300
其他貸款人款——“五險一金”1,950
貸:應付職工薪酬——“五險一金”19,250
(2)繳納“五險一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五險一金”19,250
貸:商業銀行外幣19,250
3.發給10月份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45,000
貸:其他應收款——“五險一金”1,95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7,500
營業外收入——員工請假罰款1,500
供應手續費34,050
4.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7,500
貸:銀行存款7,500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應注目應付工資與實發工資之間的差別,不可按實發工資實際作賬務處理,應付工資和應扣款項都是否作賬務處理,這樣才能滿足稅務和會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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