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果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那么設立之前按照相關規定股份公司的董事要有幾位呢。他們的職責主要是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向股東報告工作,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和預算計劃。那么關于這一問題,以下聯貝小編將為您詳細解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有幾位董事會成員。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一般為5至19人。
2.董事會成員可以有公司員工代表。
3.董事會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民主選舉產生。
4.法律依據:《公司法》
*百零八條【董事會組成.任期及職權】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至十九人。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開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四)制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計劃。決算計劃;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賠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發行公司債券的計劃;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計劃;
(八)決定設立公司內部管理機構;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并根據經理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
(十)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董事會有哪些相關規定?
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主持;董事長不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主持;副董事長不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薦董事召集主持。
2.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3.董事會應當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4.董事會決議表決,一人一票。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約5~19人,但董事會具體人數由公司自行設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職責不同,但董事會可以負責召開股東大會。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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