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新公司政治制度革新后,普通香港)有限公司跟一人有限公司的降至增資和出資手段相關之前存有太大差別,現行主要的區別體現在于股東總人數、年報的區別跟設立個數上,表列出就聯貝的小編為*詳細資料介紹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1、股東人數的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義:一個股東創立的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東為2-50人
2、年報的區別:
3、設立個數的區別:
一人有限公司有規定:一個自然人無法是成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
普通有限公司,股東可成立多個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在公司登記中附上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的營業執照中明定。
小編意見要謹慎考慮設立一人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四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會斷定公司遺產獨立自主于股東自己財產的,防范公司債務擔負起連帶責任。這假定,當公司財產跟個人財產不能區分開時,個人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一人有限公司也能夠備有公司監事的護照收據;就是一人有限公司也要提供另外的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公司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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