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想要運營就要注銷,有人覺得公司不運營幾個月后自動就會被吊銷,那樣不是更方便,還節省了公司注銷的麻煩,其實并非如此,公司的吊銷將會給企業負責人帶來很大的麻煩。
公司不想經營,而又不注銷,就要考慮公司不注銷的后果,一般來說,要是被工商列入經營異常,超過三年會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超過兩年自動吊銷。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并在3年內不可使用個人名字再次注冊公司,同時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5年,加之相應的罰款。重要的一點是:只要公司不注銷,公司的一切法律責任都將一直存在。
注銷流程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3.股東會決議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員工或者具有資格的代理機構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辦理注銷登記。企業所得稅在國稅交納的企業應先辦理地稅注銷手續,注銷流程按先后程序共分為五個步驟分別為注銷地稅、國稅、銀行賬戶、工商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統計證。
公司不注銷,只要公司涉及到的法人代表、股東,以后辦理如下事情,都會受到相關限制的:工商局黑名單,三年內都不得擔任任何其他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移民。國稅、地稅辦不了稅務登記,涉及欠稅的會公告企業信息。涉及有欠稅款,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飛機和高鐵,終身追繳,當然還有滯納金。影響個人身份信用。
公司不及時注銷也將有很多的麻煩,不要覺得被吊銷就等同于注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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