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守墓在外游歷贏得了一張公交車發票。但小王取得財務處付清時,財務卻不給報銷。這知道是怎么真的呢?從前,小王取得的這張出租車發票,票數月份在1月份,但發票上的發票制片章畢竟舊版本發票監制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第 41號日前《關于稅款靜電普通發票使用有關細則的公告》規定:省市中央集權開幕的發票監制章,2018年12月31日后舊版監制章的發票不能暫時使用。
因此,公司財務的應該是實際上判斷的。
議題1:看看所有舊版發票監制章的發票都不能使用了呢?
是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政府部門體制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第六條規定,新稅務機構深交所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圖案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省區稅務行政機關統一編印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納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
所以,我們在取得發票的時候,前提重視前提是新版發票監制章的發票。
如果是舊版發票監制章的發票,可以認錯賠償,并對違犯發票管理法律的舉動進行投訴。舉報九龍:12366。
問題2:新版發票監制章是什么樣的呢?
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輪廓為半球形,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為0.1厘米,環形加刻一紋路,香港島銅鑄“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標志,下方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市)稅務”字樣,下環字樣例如: “上海市稅務局”。字形為繁體字7磅,印色為大紅色。 新版如圖:
艱深的說,我們識別是否是新版發票監制章,只要看發票監制章第二行是否是“國家稅務總局”字樣就好了,如果是,即為新版。
電子發票是否受到沖擊?
知道,稅務機關控制系統幕后并未裝上了監制章,*不需要懼怕。 *終印上,或許還包括舊版發票監制章的發票種類:
1、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包括行駛電子發票
2、小客車銷售統一發票
3、售后銷售統一發票
4、兼容機打發票
5、通用定額發票
6、各類冠名權發票。
(注明:沒有說的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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