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金認繳期限到期后不能繳齊,會有什么后果?公司在成立前,注冊公司的注冊資本都需要滿足一定數額,公司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如果注冊資本認繳到期不認繳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接下來聯貝財務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
1、如果股東不能繳納,則對其他股東構成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有人向公司主張債權,未能及時出資的股東對于未出資的部分承擔清償或賠償責任。
1、如果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可以直接注銷或者轉讓,至于到底是注銷好還是轉讓好,我在上幾期的文章里有詳細解釋。
2、可以通過修改章程,延長出資期限;這個方法應該是*省錢省事的,但是它必須得到全體股東的同意才行。
3、找人幫忙墊資,把注冊資金實繳了?,F在市場上墊資的價格也不貴,手續費大概也就千分之一。
4、未能及時出資的股東由其他股東代繳或者轉讓股份。沒錢只能賤賣股份咯!
5、去工商局辦理減資變更。既然*都交不出錢,那就縮小注冊資金吧。
“認繳”不等于“不繳”,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是股東對公司所承擔實繳義務,*終還是應當繳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并沒有改變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也沒有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只是刪除了實收資本在時間上的強制規定,使其有所緩解。但并未解除股東本身的義務和責任。
注冊資金認繳期限到期后不能繳齊,會有什么后果?看完以上內容,希望能幫助*答疑解惑,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復雜,歡迎您撥打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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