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進行公司增資也可以進行公司減資,大多數企業減資都是為了減輕企業的壓力,殊不知只有符合以下這兩個條件的企業才能夠進行減資,而減資又分為很多種,并不是企業想減資就減資的!
從實際情況看,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式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不利于發揮資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另外,根據《物權法》第216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并與出質人通過協議將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可見,股權質押后公司減資客觀上會損害到債權人的利益,債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提前清償。在實際的操作中,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的工商部門往往還會要求股權出質人征得質權人的同意,否則可能無法辦理減資程序。
公司的注冊資金增加或者減少都是需要申請的,公司增資比公司減資要簡單得多,企業只要及時申請即可完成減資的工作,如果企業沒有申請就自行減資,也會被認定為是籌資出逃。
公司注冊資金的減少需要符合條件,也需要登報公示,對于企業來說,更加麻煩,如果不符合本文所說的這兩個條件,就算是申請公司減資也沒有用處,企業要先了解減資,再去進行申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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