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專項審計主要可分別為離任審計、債務審計、裁撤審計、所有權遷移審計、貸款審計等等。那么,什么是專項審計報告?
專項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規約的規定,在施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為單位的機構某一項目巨款的財務財務報表發布審計意見的書面機密文件。
通常情況下,專項審計報告具體包含一覽表內容:
1、說明大部分
其具體包含:(1)說明被審計企業名稱及審計目地;(2)說明會計法律責任、審計責任、審計依據。
2、企業及項目具體情況
企業基本情況還包括公司名稱、注冊時間表、營業執照榮譽機構、注冊序號、資本金、法定出席會議人、經營范圍等。此外,還需請見項目情況。
3、基金項目合同及相關規定
開展專項審計,其審計報告內容不僅必須包含項目申報時間、項目名稱、合同簽下時間、開工字符、奪得國際化基金捐助款項及資助手段,同時還應包含項目投資總金額、創辦基金可作、項目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標準情況等內容。
4、合同任務前夕項目各項經濟指標進行情況
其具體包含:資金順利完成情況;資金費用情況;項目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其中,項目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包括:(1)項目保證銷售年收入情況。(2)項目費用情況。(3)項目繳納征收情況。(4)項目應承擔的期間費用。(5)項目實現盈利。
5、報告括弧
專項審計報告中的報告附注,主要包含會計政策批注、企業適用范圍稅種及稅額、主要財務指標注釋。
明確了專項審計報告內容,就對審計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反駁了具體要求,其不僅要求專項審計分析報告不必是否相符、數值精準,同時還務必須實在立意、不公客觀性。另外,專項審計報告還應當做到內容清晰、試點出色。這樣才可以算不上是一份專業的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內容才兼具*生活含義。
所以,專業審計機構在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時,不僅要對專項審計報告內容進行握有,同時還要明確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具體要求,從而為代為企業給予專業、客觀、公正的專項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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