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注冊公司并不需要將注冊資本一次性繳納完,但是在認繳期間股東也需要認繳自己的出資額,如果沒有繳納注冊資本對于公司或者股東都有很多不好的影響,那么注冊公司不繳納注冊資金可以嗎?會有什么后果?跟聯貝小編來看看吧!
一、沒繳納注冊資本會如何?
企業的發起者、股東虛報出資,未交貨或是未按時交貨做為出資的貸幣或是非貸幣資產的,由工商注冊登記機關單位行政強制執行,懲處虛報出資額度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下列的處罰。依據要求,企業整體股東的初次出資額不能小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可小于規定的注冊資本低額度,一部分由股東自公司創立之日起2年內繳清。股東理應按時全額交納企業章程中要求的分別所認繳的出資額。
二、公司注冊資本認繳時間是如何的?
1.注冊資本認繳期限由股東自主約定
依據上述法律法規*得知,注冊資本認繳期限由股東自身約定,法律法規不做限定。有關注冊資本認繳期限,依據現階段注冊資本規章制度是認繳制度,換句話說在辦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工商局不會再必須匯算清繳報告,并且注冊資本額度的是多少及其注冊資本認繳的期限全是由股東自主約定,只需在企業章程中注明就可以了。因此,有關注冊資本認繳期限的要求便是由股東自主約定。
2.注冊資本認繳期限并并不是越久越好
正由于注冊資本認繳期限是股東自身約定,因此一部分創業人就覺得注冊資本認繳期限是否越久越好,實際上并不是這樣。由于注冊資本認繳期限等信息內容之后均是向廣大群眾公示公告的信息內容,假如顧客見到股東長期性沒有向企業具體交納注冊資本,有可能會覺得股東沒有整體實力,會減少對該個企業的資信評級,進而很有可能危害公司業務。
認繳額度、出資時間雖是企業股東(發起者)內部的自主約定,但也需要符合實際:例如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理應與公司規模、股東本身經濟實力相符合等。出資時間理應為固定不動期限,且合乎公司經營具體,不可約定為無期限或超出企業的運營期限。因而針對公司注冊資本認繳時間的問題,依據具體情況來明確就可以了。
3.若要求的認繳期限內無法全額出資,應擔負對應義務
股東理應按時全額交納企業章程中要求的分別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依照前述要求交納出資的,除理應向企業全額交納外,還理應向已按時交納出資的股東擔負合同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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