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減資,當企業覺得自己的注冊資金實在是太多了,已經超過企業的承受范圍的時候,企業就需要及時申請減資,減少注冊資金、減輕企業壓力,不過公司減資可得按照要求來申請,不可丟步落步。
1、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減資后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額;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4、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百七十八條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低限額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涉及兩方面的法律問題,一是減少資本的程序問題,二是對債權人的保護問題。公司資產是公司對外承擔責任的基礎,公司減資,一般會導致公司資產的減少,削弱公司承擔責任的基礎,因此,在法律上,公司減資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必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因此,想要申請公司減資的企業首先要注意,不要落下登報公示和通知債權人這兩個步驟,如果企業沒有通知債權人,減資很有可能會被定義成抽逃出資,這會給企業帶來很多不好的影響。
公司減資要根據流程進行,如果企業在減資的過程中出錯,都會給企業埋下隱患,另外,小編也要提醒企業,想要減資前先看看是否符合減資的要求,減資和增資不同,要求也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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