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是專利權中的一種,比發明專利容易申請,含金量卻也沒有發明專利高,很多企業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是因為他的成功率高,更容易保護企業的專利權,還有企業為了給發明專利保底而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又稱為小發明或結構專利,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
整體說來,實用新型專利相比較發明專利,具有授權時間短、要求低、費用低廉等優點;但是由于實用新型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所以授權之后被宣告無效等情形會比發明高很多,而且實用新型專利只針對產品的形狀、結構等進行保護,對于方法發明是不能申請實用新型的。但不能就此說實用新型沒有用處:
1、有的單位或個人,申請專利不是為了保護該項技術,而是取得相關資質,則可以通過實用新型迅速獲得;
2、對于招投標或者企業宣傳時使用;
3、因為發明專利授權時間比較長,因此為了防止發明專利在授權之前、文件公布之后這一段時間的專利被侵權,對于很重要的發明,可以同時提交一份實用新型和一份發明專利申請。發明授權前以實用新型獲得保護,發明專利授權之后放棄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優勢除了以上這些,還有一個就是給發明專利保個底,申請發明專利的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如果發明專利申請不成功,還有實用新型專利可能保護企業的專利權。
企業專利權無論是申請哪種專利保護,都需要符合這一種專利的具體要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成功率很高,但是也不能拿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成果拿去申請,那樣只是在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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