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冊幫助在此之后,一般都以命令行為小規模納稅人,不過有些企業在持續發展到一定素質之后就想法申辦為一般納稅人,不過想要申辦一般納稅人這些特別注意要點沒有漠視。依據法令相關規定,下列納稅人,年營業稅營收雖超出所得稅一般納稅人規范,但不需要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年應稅銷售額有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除個體工商戶限于的其他個人;
2.非企業性標準單位、不常會卷入應稅暴力行為的企業選項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3.旅店業和茶餐廳納稅人銷售非到場消費行為的食品,僅限于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可以考慮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除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無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到底滲漏,均不得申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交通運輸和部份的現代餐飲業課稅改征增值稅試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名額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報》(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28號)等有關元數據規定:對于“營改增”納稅人,在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還應注意下列事項。
1.試點全面實施前已獲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兼具應稅服務的試點納稅人,不需要繼續申請認定,由掌管稅務機構制作、發送《稅務事項通知書》,得悉納稅人。
2.申辦一般納稅人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按營改增有關規定,在相符銷售額時可以金額繳交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未扣除在此之前的銷售額測量。
3.試點納稅人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后,發生增值稅偷稅、侵吞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扣稅轉帳等行為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對其實行不少于6個月的納稅輔導期管理。
4.兼有銷售貨物運輸、備有精煉保養修配合作社以及應稅服務的納稅人,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準。
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且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想要申辦一般納稅人,一定要注意以上這些事實,小編在這里要得知*,之前一旦申請為一般納稅人不得轉成小規模納稅人,但是自2018.05.01-2018.12.31號一般納稅人可回到小規模納稅人,忘記哦是到今年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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