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注冊公司無論是實繳還是認繳都是需要注冊資金的,并且有些類型的公司注冊資金不是一筆小數目。公司注冊資金是公司開展業務的保證,無論是對于公司還是對于客戶來說都是非常的重要的。
很多的老板看到那么多的錢在那放著,心里難免會有些癢癢,想要先拿著筆資金來發展公司的業務等待后期再補上,其實有些情況下公司注冊資金是可以使用的,下面讓我們看看都有哪些情況。
1、將注冊資金用于企業經營。投資者投入的資產一經驗資進入企業,其經營使用權及歸屬于企業。企業對其享有法人財產權,可以用于購買設備、材料,支付職工工資、費用等,不能以投資者投入的貨幣資金被企業用作購買了貨物,從而斷定投資者抽逃資金,即使這些貨物發生極大貶值。
2、股東借款。
(1)、從法律意義上講,企業一經成立,即和原來的投資者形成兩個完全獨立的法律主體,而兩個獨立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民事借貸關系,從法律上來說是完全合法的。作為法律主體的投資者一方沒有侵占被投資者一方的合法財產權,就不能算作抽逃;
(2)、從會計處理上,既然是被股東借走,通常都會有適當的會計處理,比如掛在其他應收款上。而貨幣資金也好,應收款項也好,從會計的角度來看,都是企業的財產,只是財產存在的狀態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業的財產,只是由貨幣資金變成了應收款項,但畢竟仍然歸屬企業。既然仍然還是企業資產的一部分,抽逃一說就無從說起;
(3)、從注冊資金的作用來看,設立注冊資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資者以其投入企業的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既然被股東借走的款項仍然屬于企業財產的一部分,顯顯而易見,企業對其債務的擔保程度沒有因為股東借款這一事件而降低;投資者只是從企業借走了款項,因此在企業需要的時候,投資者承擔著無條件的償還責任,在企業破產清算時,所有的債權人必須歸還所借款項作為破產財產的一部分用于對債務人的清償,投資者亦不能例外。他對企業的擔保責任并沒有因為借款這一行為而降低
公司注冊資金在以上的這些情況下是可以挪用的,但是千萬不要動一些歪心思,私自的挪用公司注冊資金,那對于企業的發展是非常的不利的,并且有可能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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