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我國流傳至今的文化,正所謂“有其名必有其實”,從古人的文章字眼里都能夠感受到名字的重要性,一個好的名字就是能夠用文字來傳達諸多的信息,是真實存在的象征,因此公司核名能否成功也關乎著企業文化精神是否得以展示關鍵,企業務必要深思熟慮的起名,謹慎辦理公司核名。
1、企業名稱一般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區域+字號(商號)+行業(或者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2、所用商號不得與其它已核名通過的或注冊的相同行業或無標明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商號)相同,這種沒有行業特點的企業名稱屬于國家局核名,這種企業名稱的好處就是受全方位的保護,不受行業限制,這也是很多老板會考慮國家局核名的重要原因。
3、不得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4、不得與已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5、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6、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企業名稱不應當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名稱重復是企業核名過程中常常出現的情況,因此,為了效率考慮,建議多準備幾個名字,就算發生重名,也可作為備選。同時,在提交申請之前,可以自行登錄聯貝財務網站查詢檢索,是否有同行和自己名稱一致。
名字是企業對外自我介紹的*名片,即便只是幾個字符,但發揮的作用卻不容忽視,具有全面展示企業文化和商業精神的能力,*的名字就像一段悅人耳目的曲調,吸引他人的注意力,讓人更容易接納。而公司核名就是為了達到這一效果,取得一個能夠為企業帶來正面積極作用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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