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名稱是非常的受到重視的,人人都希望擁有一個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名字來陪伴公司一起成長。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覺得公司的名稱已經跟不上時代了,就想要變更公司名稱。那么公司名稱變更之后還需要變更哪些內容?
(1)工商局:持工商局的變更申請書、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同意公司變更名稱)、新的公司章程或補充章程、營業執照正副本。通常時間在一周,費用就是證件的工本費。
(2)到公安局重新刻章。
(3)國稅、地稅:持稅務局的變更申請書、舊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如果有購買發票的應先核銷發票。
(4)開戶銀行:無論是基本帳戶還是一般帳戶都要變更,一般沒有費用。
在工商局辦結了公司名稱變更后,應在一個月內持執照及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商標注冊證等所有載公司名稱的證照。公司銘牌應在核準后制作完成,領取執照后即可掛牌,具體時間法律無限制。
根據現行《商標法》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p>
首先需要變更社保登記證。帶上新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和舊的社保登記證,填寫變更單位信息表,到社保開戶窗口做變更,打印新的社保登記證;然后去醫療窗口做變更。
如果只是企業名稱變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辦稅人員、經營地址等等都沒變,那么只需要帶上新的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原來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到稅務機關填寫《變更稅務登記表》,進行稅務登記變更(前提是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企業名稱都已經變更),并將已經填開和沒有填開的發票(包括向稅務機關領購或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自印的發票)向稅務機關進行繳銷,然后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或者自印發票。
新的發票專用章可以先行刻制,但必須與變更后的企業名稱相同,不然會花冤枉錢的。免稅證明如果沒有到期,可以不變更,因為稅務機關是在你原來的稅務登記內容上進行的稅務登記變更,相應的免稅證明也轉到你變更后的稅務登記上了;如果是已經到期了,則需要重新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免稅資格。
公司名稱變更雖然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但是在公司變更之后與公司名稱相關的內容也需要進行變更,特別是與公司名稱相關的知識產權一定要及時的變更,否則是會造成嚴重的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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