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在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及時性等特征,是*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
2.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
3.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征收稅款的重要依據;
4.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簡單來說,發票就是發生的成本、費用或收入的原始憑證。對于公司來講,發票主要是公司做賬的依據,同時也是繳稅的費用憑證;而對于員工來講,發票主要是用來報銷的。
發票有的一些狀況:
1境外憑證扣除
問:納稅人取得境外的發票,是否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憑證?答
解答: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三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p>
因此,納稅人取得境外的發票,與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但若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不能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則不可稅前扣除。
2匯總開具發票
問: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可否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答
解答: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附件2),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稀土企業開具的發票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漢字防偽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7號)規定:“一、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業必須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稀土企業專用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的密文均為二維碼形式?!⑾⊥疗髽I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發票有關要求:……(三)不得匯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每張專用發票*多填列七行貨物或應稅勞務?!?/p>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成品油經銷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納入防偽稅控系統漢字防偽版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3號)規定:“一、自2014年8月1日起,成品油生產企業必須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石腦油、燃料油專用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二、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有關要求……(三)上述增值稅專用發票都不得匯總開具,每張發票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名稱’欄*多填列7行?!?/p>
3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能否扣除
問:我公司取得快遞公司的發票,但沒有填寫開具公司名稱,財務人員直接以手寫的形式填進去。這種情況下發生的真實合理的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答
解答: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p>
二、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p>
四、根據《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0號)第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取得網絡發票時,應及時查詢驗證網絡發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4無法取得發票的賠償金可否稅前扣除
問:法院判決企業支付賠償金,但無法取得發票,此項支出可否稅前扣除?
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币虼?,如果該賠償金的支出是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且屬于企業因合同行為而發生的,可以稅前扣除。法院判決企業支付賠償金,企業可憑法院的判決文書與收款方開具的收據作為扣除憑據。
5外貿企業丟失專用發票如何辦理出口退稅
問:外貿企業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辦理出口退稅答
解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貿企業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辦理出口退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2號)規定:“二、外貿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提供經稅務機關審核允許納稅人抵扣其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分別按以下對應要求申報并提供相應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允許抵扣的丟失抵扣聯的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外貿企業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相符后,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稅。
2.外貿企業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相符后,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稅?!?/p>
6由旅行社開具的發票是否可以稅前列支
問:企業員工出國考察,由旅行社代為安排相關住宿等,由旅行社開具相關發票,可以憑該發票稅前列支嗎?
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在這方面還有疑問可以聯系聯貝財務,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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