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的增加和減少,都需要經過相應的流程,提交的申請被核準,尤其是公司減資,減資出錯比增資出錯還要嚴重,在減資的過程中,企業不能出現任何失誤,必須根據要求進行申請。
1、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減資應由股東會依法作出特別決議。國有獨資公司減資由國有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有的企業想要通過減資來減輕企業的壓力,這是可行的,但有的企業想要通過減資來減少企業以前的債務,那就不行了,因為公司雖然減資了,但是之前的債務仍然需要企業需要承擔的,這部分債務是不能減少的!
想要減資的企業請先等一等,在減資流程之前,企業必須要知曉減資的后果,企業要是申請減資,就需要登報公示,因為登報公示,很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形象,給企業帶來不好的影響,那么不登報公示可以嗎?也不行,不登報公示企業就不能減資,要是不申請減資就擅自拿出注冊資金,就會被定義成抽逃出資,到時候形象不僅受損,還需要交罰款!
所以,是否申請公司減資還需企業三思,公司注冊資金本來是企業需要承擔的責任,如果企業想要減輕這個責任,自然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如果企業承擔不起這么大的代價,而且注冊資金也并沒有很多給企業造成壓力,那么企業可以先暫緩申請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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