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許多老板咨詢小編一些關于長寧商標的事情,那么今天呢聯貝小編就給*說說長寧商標注冊與不注冊有何區別吧,歡迎*來閱讀。
一、注冊長寧商標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除商標注冊人外,其他單位和個人是不得隨意“染指”該商標,這樣能有效避免“傍*”現象的發生。
《商標法》對普通未注冊商標的保護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其始終處于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未經注冊的商標,并沒有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的權利,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多了,一方面會令消費者混淆商品來源,另一個方面也會導致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更嚴重的是,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注冊而被禁止使用。因此,要想有保障的使用普通商標,*好將其注冊。如果有人先于該商標的使用者注冊了該商標,則該使用者就構成了商標侵權,要付出巨額的賠償。
注冊商標所有人享有商標專用權,當注冊商標被他人假冒使用,構成商標侵權,商標權人可以請求非法使用人承擔法律責任。而未注冊商標使用人對未注冊商標使用上是一種事實,而非一種權利。
二、許可他人使用獲得收益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令商標注冊人直接獲得經濟收益。
未經注冊的商標并非其使用者專有,當然也不可能與他人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更不可能通過許可使用的途徑直接獲利。
三、理論上*擁有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所以,理論上講,只要商標注冊人愿意,可以無限期擁有該商標。
未經注冊的商標隨時可能被告侵權,隨時都有可能被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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