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創業桃子還沒搞認清注冊公司晚上為幾種類型,也不明白這幾種類型的公司有什么差異。
首先根據歸類概念的各不相同公司大體上可以分別為表列幾種:
1、根據負起債務的全責不同可分為無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股份股份公司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兩合公司
2、根據操縱與支配的關系不同可分為公司(很強企業法人)、旗下(具有法人會籍)
3、根據海拔高度的系統不同可分為股份(具有法人資格)、分公司(不符法人資格)
4、根據信用等級不同可分忠厚合公司、資合公司、人合兼資合公司。
一、債務承擔責任區別
無限責任公司:是指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償債責任的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公司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的公司。
兩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利潤界定為等額股份,全體股東僅以各自持有人的股份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股份兩合公司:是指公司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持有的股份額為限承擔責任的公司。
二、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
1、子公司是標準化的法人,保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的組織政府機構,全面以自己的身分進行運動,在經營過程中引發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分公司則缺少企業法人資格,毫無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稱為原屬公司的名稱,由隸屬公司違法行為設立,只是公司的一個分公司。
2、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不能滿足一定的法律條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行輕易控制,更高地是換用間接控制手段,即通過任命子公司股東大會全體成員和投資問責來嚴重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而分公司則不同,其人事、公司、所有權受隸屬公司直接控制,在隸屬公司的經營范圍內涉足經營活動。
3、承擔債務的責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主要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虧損承擔責任。分公司由于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上統一分配,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統籌清償,即由隸屬公司以其全部資本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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