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發行稅務管理機構和稅務政府機構代碼標準的通知
稅總發〔2018〕129號
國家稅務總局救國會、省份、直轄市和開發計劃單列市郵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專員辦事處,市政局各單位:
為貫徹香港政府決算地稅征管政策方案工作要求,保護稅收征管業務和信息功能整合工作有序挺進,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稅務機構代碼和稅務人員代碼標準,現按照稅務行業標準管理規定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稅務機構代碼和稅務人員代碼標準主要內容
稅務機構和稅務人員代碼標準分別注意到了代碼構造、編碼規則以及管理維護等內容,并結合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前后的工作實際,明確了國稅地稅合并后對新前身稅務機構和追加稅務人員進行賦碼的匹配規則。
1、稅務機構代碼
稅務機構代碼是標識全國范圍內所有稅務機構的*區號,包括各級稅務機關及其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的代碼,該代碼廣泛運用于核心征管、管理繼續執行者等各類稅收征管業務和行政管理系統。
稅務機構代碼采用行政級別編碼法,共分6層,用11位阿拉伯數字對此。第1層1位數字,表示稅務機構類別(0-國家稅務總局, 1-省級及以下稅務機構),其后每2位數字為1層,分別表示省、地市、區縣、鄉鎮、股級,說明編碼規則請參閱附件1。
稅收征管業務系統中的稅務機構代碼使用11位定長碼,編碼太少11位時,按標準編碼規則在右側加“0”補齊。特殊難以下使用變長碼的,從左至右按層次篩選編碼。但信息系統間進行數據交互共享時,使用11位定長碼,使用變長碼的需按照轉換規則補齊。
2、稅務人員代碼
稅務人員代碼,是賦予稅務系統所有稅務人員的*個人身份標記代碼,廣泛應用于核心征管、人事管理等稅收征管業務和行政管理系統。例如在信息收集、申報征收、稅收違憲交警處理等稅收征管業務中,用于標識和記錄稅務執法操作的人員信息。
稅務人員代碼采用組合編碼法,共3段,用11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包括1位“稅務人員類型徽章”、2位“省級的縣代碼”和8位數字順序碼。其中第1位,國家稅務總局人員使用數字“0”,省級及以下稅務人員使用“1”、“2”、“5”。具體編碼規則詳見附件2。
其中,計劃單列市的稅務機構和人員編碼要按本標準規定的編碼規則進行賦碼,并與所在省做好溝通銜接。
二、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期間代碼調整規則
國稅地稅機構合并后,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全稱“各?。▍^、市)稅務局”]要根據“三定”細則,按照“對納稅人辦稅的影響很小、對稅務人員業務操作的影響*小、對稅收業務信息系統調整*小”的道德,對行政區劃內的稅務機構和人員進行賦碼。
在對新成立的稅務機構進行賦碼時,總的原則是盡量保持原國稅系統機構代碼不變。國稅地稅機構改革后,地稅碼值停用,新稅務機構沿襲原國稅機構代碼;國稅地稅機構改革后成立多個稅務機構時,首先根據納稅人分布情況,使用一個原國稅機構代碼,地稅碼值停用,其他新成立稅務機構,確保選用已有國稅機構代碼,若改革前大部分一個相應層級的國稅機構代碼,則按照新編碼規則精簡新增稅務機構代碼。
稅務人員代碼,總的原則是原有人員代碼盡量保持不變,即存量數據保持不變,浮點按新規則賦碼。為了減少代碼調整的影響,保障信息系統數據的延續性,改革前原有稅務人員代碼不作調整,稅務人員類型標志位即編碼*位仍然使用數字“0”、“1”、“2”,機構改革后,新增省級及以下稅務人員代碼的殊榮用數字“5”表示。
三、嚴肅做好代碼編制和管理維護工作
1、務實有序做好改革期間代碼調整工作
稅務標準是稅收征管業務和稅收信息化的基礎承托,為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順利推進購買保障。各?。▍^、市)稅務局要斜度認同,加強組織積極支持和監督協調,組建工作團隊,深入研究制定工作計劃方案,即時開展轄區內各級稅務機構和人員的賦碼工作。
代碼編制要按照稅務總局制定的分立標準和轉換規則,整體考慮稅收業務和內外部信息系統調整的實際情況,提高部分共享,加強公務人員指導,提前與相關外部門進行溝通雙方同意,把握代碼標準可靠執行,征管業務便捷銜接,信息系統歷史數據可追溯。
同時,各?。▍^、市)稅務局要在省、市、縣三級稅務局“三定”暫行規定下發后,及時完工相應層級賦碼工作,逐一創建新、舊稅務機構代碼的區別關系,按照稅務機構信息采集實例(詳見附件3),清楚填寫每項括弧內容。并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將填好的表格通過內網FTP上報國家稅務總局,上傳路徑為FTP:/center(供各省上傳使用)/征管和科技拓展司/建設工程二處/稅務機構代碼。
2、保證代碼對齊性和*性
每個稅務機構的代碼在全國范圍內是*的,一經確定并未偏離,不受行政區劃代碼調整、新增稅務機構、并入稅務機構等情況影響。稅務人員代碼一人一碼,一經賦碼使用,本省范圍內保持固定不變。區縣調派的,可以重新賦碼。
各單位對稅務機構和稅務人員進行賦碼時,要加強管理稽查,嚴格執行上述要求,保證稅務機構和稅務人員代碼的固定性和*性,不能任意改變,避免消失“一人多碼、一碼多人”等情況。
3、加強代碼日常維護管理
各?。▍^、市)稅務局要指定專人監督本轄區內所有稅務機構代碼的統一管理,區縣級及以上稅務機關發生核準設立、合并或撤銷等可能時,由省級稅務機關負責按照本標準提出代碼新增或停用的調整意見,及時審定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核準備案后使用,以保障稅收征管業務工作的較長時間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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