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們注冊公司都是以集團受限制公司,*近就有供應商問我們的版主職員,昨天把“金融機構”去除,適當叫公司;要想注冊公司時,名字前面不會“有限罪責”,那么就沒有注冊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合伙企業等型式了,不過說明的情節還要看表列內容。不少人在注冊公司的時候,輕松見到公司名稱寫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北京)有限公司”.....這些公司為數不多都帶了“有限”“有限責任”這個詞。
我開公司也不必帶著“有限責任”的詞嗎?首先,如果是公司制企業,必須隱含“有限”二字,“責任”可帶不許帶。為什么?“有限”公司是指的公司公司的責任范圍,因為公司制企業是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履行責任,這也就是“有限責任”。
國內的公司制企業,就只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否“無限責任”的公司呢?國內是沒有的。只有“無限責任”的企業,比如,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合伙企業等等,這些并不是“公司制”,所以一般稱做企業,企業出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如果你想注冊公司的時候名字里沒有“有限責任”的字,那么你只能需要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合伙企業等等形式。以上就是關于公司注冊的一些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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