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可到主管稅務機關登記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納稅人自轉登記次月1日起,成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轉登記后,軟件將發(fā)生什么變化?在開票軟件中如何開具發(fā)票?本次軟件升級,主要升級了哪些內容?快快與小編一起先睹為快吧!
一、開票軟件版本變化開票軟件版本升級至V2.0.23 180528版本。
1、稅控設備狀態(tài)查詢中可查看納稅人性質是否為轉登記納稅人。如下圖:
2、轉登記納稅人發(fā)票開具方式新增“征收率發(fā)票開具”、“適用稅率發(fā)票開具”兩種模式。
3、開具“轉登記納稅人”紅票。
a) 如果找到原票則按原票票面信息及稅率開具;
b) 找到原票進行明細修改時,稅率只允許按當前所選模塊進行修改;
c) 若未找到原票,手工開具時則按當前所選開具模塊進行開具。
三、在線遠程變更功能新增變化1、稅控設備設置中新增兩個功能:稅控設備在線變更和稅控設備在線升級。可以滿足后臺沒有變更項的情況下也可以進行底層cos的升級,版本需小于1101,且大于1001(1101>支持版本>1001)。
2、實現(xiàn)稅號和證書在線遠程變更。
a) 稅號變更成功再變更證書,如果稅號變更失敗,則不會繼續(xù)進行證書變更;下次啟動開票軟件時,會自動對上次未完成的證書繼續(xù)變更,變更成功會有提示。
b) 證書變更多次仍未成功,建議去稅局注銷舊稅號證書,重新制證。
四、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導入、導出功能變化1、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模塊的導入、導出功能,修改為只對自定義商品編碼進行導出和導入;
特別說明:之前版本中用導出按鈕備份出的編碼文件,升級V2.0.23版本后不支持導入。
五、軟件功能優(yōu)化1、電子發(fā)票填開界面增加復制開具功能。
2、參數設置中增加“是否提醒用戶稅率發(fā)生變化”和“是否保存時提示用戶稅率發(fā)生變化”,安裝軟件后默認勾選。
a)發(fā)票填開頁面,當選擇的商品編碼稅率與編碼庫中稅率不一致時,提示“當前商品稅率已改變”,來提醒用戶稅率已發(fā)生變化。
b)發(fā)票開具成功后,若選擇的商品編碼稅率與編碼庫中稅率不一致,提示“當前商品稅率已改變,原稅率是XX,使用稅率是XX,是否保存?”,來提醒用戶是否需要保存已經變化的稅率。
3、系統(tǒng)參數設置-發(fā)票批量導出中增加二手車發(fā)票的導出功能。
4、二手車發(fā)票開具模塊增加導入開具功能。
5、使用發(fā)票填開界面的導入功能開具電子票時,不填寫“收購標志”也可以正常開具發(fā)票。
六、升級方式登錄百望網www.baiwang.com.cn點擊【軟件下載】-【開票軟件】,選擇“增值稅發(fā)票稅控開票軟件(稅控盤版)V2.0.23 180528”點擊【下載】,解壓安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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