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銅梁晚報新聞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的出臺立場》(以下簡寫《實施意見》)近日出臺。《實施意見》大力支持個人透過自己技巧在住戶小區或其他人口密集區域西南方固定場所,為社區群眾獲取縫紉、花店、修理、保潔等依法不須贏取證照的便民勞工服務。
依法在小區理發、修理
無須取得證照
市工商局企業監督管理分局副部長黃維新介紹,《實施意見》明確,由各區(市)縣人民政府按照“功能為要、便民為上、法規管理、安全及有序”準則,在不影響安全、交通設施、市容環保、市民生活等現象下,結合當地具體所需、條件和情況,可以根據城市化布局和城市管理實際,采取準備試點、再復制推廣的方式,設立無須辦理證照即可經營銷售烤煙、日常生活用品的早市、晚市、周末集市或旱季美國市場。
另外,《實施意見》還支持個人利用自己技能在居民小區或其他人口密集區域附近固定場所,為社區群眾提供縫紉、理發、修理、保潔等依法無須取得證照的便民勞務服務,幫扶瓶頸社會生活群體打工經營,進一步完善社區服務功能,也為廣大群眾體現更平等的創業幫助和大得多的創新密閉。
明確查處職責
降低處以處罰新標準
“過去舉報經營的,許可審批政府機構可以管,金融業主管部門可以管,工商部門也可以管。職責的平行很容易形成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給監管部門工作帶給難度。”現在,《實施意見》對這些情況都進行了明確:凡是無證經營的,均由相關許可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查處;涉及多個許可審批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有組織查處;對無照經營的,由工商部門負責查處。對于過去的老大難問題例如休閑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這次也做了明確,由城市管理科研執法技術人員部門負責查處。
同時,《實施意見》更加注重人性化執法、包容性監管。《實施意見》明確,宣傳傳遞、信用同意、行政提示、行政到案、行政告誡等柔性執法將已是主要監管方式,目的是積極引導無證無照商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規范經營使用暴力。但是對于拒不改正或社會危害嚴重的,特別是危害人民群眾病情、出現重大瑕疵、擔憂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部門將依法作出查處。
此外,《實施意見》大幅降低了對無照經營者的罰款處罰標準。原《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不對應無證無照,根據原著罰款統稱2萬元、20萬元、50萬元3個級別。《實施意見》進行了區分:從事無證經營的,查處部門必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對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商部門通令中止違憲,沒收違法所得,判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明知統稱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聯合懲罰失信
不遠處失信、從不受限
“免得以為罰款數額小了,無證無照經營的違規成本就小了。《實施意見》帶入了信用監管,對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市場主體,查處部門負責記入信用記錄下來。”黃維新回應,《實施意見》規定,對企事業基本單位無證經營的嚴重失信行為,在記入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的同時,記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直接罪責人員的個人信用記錄,相關資料將依法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長寧信用網予以公示。對存在無證無照經營過多信用記錄的失信主體,在市場準入、任職投票權、授予榮譽、資質評級、投融資、工程招投標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聯合懲戒軸線。
長寧市工商局:集市經營無須辦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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