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的機構已步入很多產業或者剛起跑公司的辦理財務事務的合適。有多大受歡迎自不會多說。那么,此類代理記賬機構創建的條件是什么,辦理的形制流程是及有否必須年檢。咱們來確定說說。
一、申請范疇
申請設立除律師杰尼斯事務所事務所部份的代理記賬機構,必須在駐地的區、經濟開發區的發改委批準后,并辦理申領經由國庫部一統編印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才能投身訓練代理記賬公司。
二、申請條件
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地方政府條例內有規定外,應當完全符合下列條件:
1.3名以上持有者《財務從業名額證照》的專職專業人士;
2.掌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不具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相同的招待所處所;
4.有重視的代理記賬業務原則和財務會計管理政治制度。
三、申請程序
申請標準單位兼顧申請條件后,除會計師事務所外,應向企業名稱即可立案地的區、縣級市財政局申請《代理記賬許可證》。考生經批準贏取《代理記賬許可證》后,應當公安國家機關辦理工商登記。
四、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送交申請報告并限定版下列材料:
1.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2.從業人員通行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確實材料;
3.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允諾;
4.辦公地址及辦公生活區產權或者轉讓證明;
5.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
五、由主管財政機關對所在地的代理會計機構每年進行年檢,在年檢時,代理記帳機構應提交如下材料:
1.執行者會計法律、法規、條例情形;
2.遵守監督合同情況;
3.高層規章執行情況;
4.從業人員誠信情況;
5.從業人員專業培訓和變更情況;
6.市財政局要求年檢的其他情況;
7.財務會計報告。
對年檢取得通過的代理記帳機構,由主管財政機關在該機構代理記帳許可證上簽字年檢年份并改建年檢錢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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