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總部在徐州,現在想在成都設立分公司,請問還要需要提供名稱核準通知書嗎?該怎么走程序?需要哪些資料?謝謝
分公司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工商機關領取《分公司設立申請書》;
2、涉及前置審批的,到審批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
3、申請人向工商機關提交設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請材料。
4、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在受理后1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
5、工商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申請人在10日內到工商機關注冊大廳領取營業執照。
分公司辦理所需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引用資料:玉林注冊公司時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解決時間:2021-07-1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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