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5.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6.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9.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項目中申請增加食品流通項目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辦理流程:新辦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食品經營許可證主體業態或經營項目,改建、擴建食品經營場所,首先提出現場驗收申請,現場驗收通過后,憑現場驗收核查意見和其它申請材料在意見出具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逾期須重新申請現場驗收。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網絡食品銷售、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可免于申請現場驗收,直接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如果您還有相關信息需要了解,您可以點擊客服或者撥打24小時全國免費熱線400-165-9298(上海可撥打021-31135552)咨詢詳細信息,聯貝提供專業工商注冊,記賬,商標注冊等服務,可讓您擁有更快辦理速度以及更多優惠。聯貝的一站式服務價格透明,信息保密,進度掌控,售后無憂,是您創業必不可少的首選助手!】
解決時間:2022-03-29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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