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證》是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權利證照,紙片寫明了商標型飛機、注冊人授意和地址、核定使用零售商/服務的大類、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項目、商標圖樣注冊格里歷以及須在等數據。《商標注冊證》丟失或者剝落,商標專用權信息就不原始,對商標注冊人的專用權侵害也難以談到。
因此,《商標注冊證》遺失的,有兩個途徑:
一是向商標局申請領到《商標注冊證》,二是向商標局申請核發《商標注冊斷言》,表列分別所述:
向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
辦理補發《商標注冊證》程序
1.申請辦理補發《商標注冊證》,接洽商標代理有組織辦理的,不應送交《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和《商標代理委托書》。
2.《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登記的商品/服務類別、商標注冊號應當與原商標注冊證上的保持一致。
3.如果補證與變更注冊人名義同時辦理的,應當分別提交《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和《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申請書》,補證申請可以以變更前的商標注冊人名義反駁,也可以以變更后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提出。
以變更前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提出的,發放的商標注冊證上的注冊人名義是變更前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此證能夠與變更證明同時使用);以變更后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提出的,發給的商標注冊證的注冊人名義為變更后的商標注冊人名義。
4.如果補發商標注冊證與轉讓同時辦理的,應分別交送《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和《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可以以轉讓人名義提出,也可以以受讓人名義提出。
以轉讓人名義提出補證的,發給的注冊證上的名義為轉讓前的商標注冊人名義(此證必須與轉讓證明用時使用);以受讓人名義提出的,發給的注冊證上的注冊人名義為受讓人名義。
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的審查
商標局發出補發商標注冊證書的申請后,將基于以下情況下進行審查:
1.查驗商標類別、商標注冊號確實與商標局數據信息確定。
2.核對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者名義是否與商標局數據庫信息相符,如果存疑的,體檢是否依賴于變更注冊人名義或轉讓等情況。
3.核對商標的注冊穩定狀態,檢查該商標是否存在注銷、并入等情況。
經審查資質,發給《商標注冊證》
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中存在的疑慮
1.商標注冊號、類別填寫誤判。
例如在申請時將注冊號“10460850”寫為“10460851”,將類別1寫為3等訛誤。
2.商標注冊人名義填寫有誤。例如某注冊人名義沒有變更,但申請補證時幾乎填寫從前的注冊人名義;將“XX有限責任公司”寫為“XX有限公司”等。
《商標注冊證》的申領
委托商標代理私人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收件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之后,補辦商標注冊證書較為困擾,費用高價,辦理時間也長。所以極盛達國際間意見已經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老朋友,要放心存留商標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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