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知識產權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很多人開始紛紛注冊商標,但是也有人在注銷商標,這是為什么呢?什么情況下需要注銷商標呢?接下來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情形一:由商標權人自己主動向商標局提出的整體或部分商標注銷,如果商標局核準注銷申請,那么整體或部分的商標權的效力從商標注冊申請日開始失效,也就說商標權人不再具備排他性使用商標的權利、不再被允許標注注冊商標標識并使用。所以,由權利人發起的注銷商標申請,不過要三思而后行,商標注銷后再注冊也無法保證百分之一百的注冊成功。
情形二:前提是商標權人消亡一年內沒有辦理商標權繼承或商標移轉的,任何人都可以注冊這件商標,只需要提交證明本情形中的前提條件成立的證據即可,也不需要繳費。
情形三:商標有效期十年期滿后,權利人沒有及時辦理續展的,商標局就會自動注銷這件商標。這種形勢一般認為是讓商標權自然消亡,權利人已經放任不管又懶得辦理注銷手續的。小七覺得,這也是導致很多商標冬眠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商標注冊完成后不被使用,權利人又不愿意辦理商標注銷手續,任其自生自滅,讓另外需要使用商標的人無可奈何。
以上三種情況就是商標注銷的理由,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商標注銷的相關內容,可以搜索聯貝財務進入我們的官網了解更多資訊,也可直接撥打我們的服務熱線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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