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指一切的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發放或拒絕接受服務以及積極參與其他經營社區活動中,所開具和扣除的業務范圍匯票,是會計核算的重構依據,也是審計本部、稅務機關警察檢查的重要依據。上面聯貝小編為*簡介,發票查無此票、勾選平臺沒有數據庫庫、無法控制發票、油票開具要求等專業知識五問。
一、送達的裝訂發票在關稅發票查詢平臺的發票勾選特性中終究無法檢索到,原因是什么?
答:1、控制系統的數據同步近日點為1天,因此當天開具的發票無法在本平臺進行檢索;
2、此份發票已經多達抵扣限期;
3、此份發票在當期此前已經申報抵扣過了;
4、票數方未盡快數字電視瀏覽發票訊息至稅務局端;
5、發票為假發票(可通過全中國發票查驗平臺驗證發票真偽)。
二、全面營改增后金融商品轉讓,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請示》(財稅〔2016〕3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失控發票”能否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稅工程增值稅征管信息系統發掘出的舉報違規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困難的通知》(決算函〔2006〕969號 )*條、第二款:僅指“移位認證”、“演算法存疑”和“認證不符(不涉及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認證時失控”和“認證后失控”的發票,暫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扣留原稿,送至提調部門作為案源進行紀委。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屬于稅務機關罪責以及實務有誤所致的,允許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不屬于稅務機關責任以及技術性錯誤造成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屬于稅務機關責任的,由稅務機關誤操作的相關部門查實后,區縣級稅務機關出具書面結論;屬于技術性錯誤的,由稅務機關技術主管部門核實后,區縣級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
四、在稅務總局發票查驗平臺查詢發票時螢幕上查無此票信息的是什么原因?
答:當天開具且數據上傳機會的發票請于次日進行查驗。若次日仍無法查詢,請關聯先開票方確認開票數據前提成功上傳;若確認開票數據已經成功上傳,仍無法查詢到發票信息,請開票方向聯系當地國稅機關進一步清理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是否運行但會。
五、壓延經銷企業銷售成品油如何開具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告示》(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條規定: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
1、成品油發票是指銷售石油氣、內燃機車、民航石油氣、多元醇、溶劑油、添加劑、燃料油等成品油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稱“成品油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2、納稅人需要開具成品油發票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啟用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
3、開具成品油發票時,應遵守以下規則:
(1)正確允許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學字符。
(2)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藍字發票的“產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
(3)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后,出現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可能的,應按規定開具白字成品油專用發票。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原因涉及銷售數量的,應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中填寫調整數量,銷售折讓的不填寫數量。
(4)成品油經銷企業某一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的塑化劑可開具成品油發票的總量,應不高于所得到的成品油專用發票、稅務司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對應的同一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的油品總量。
成品油經銷企業開具成品油發票前,應登陸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確認已取得的成品油專用發票、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信息,并通過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下載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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