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想要運營新的業務,在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中沒有的業務怎么辦?當然是要在運營新業務前抓緊申請經營范圍變更了,把新的業務加在營業執照中后,企業才能夠開展運營新的業務。
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所謂須經批準的項目,是指應當具備特定的條件并經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經營的項目。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時,那么在進行登記之前,還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至于哪些項目是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經過批準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1、公司要召開股東會議,決定是否要變更經營范圍。
2、根據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經營范圍。
3、攜帶股東會決議和修改后的章程,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經營范圍的變更登記。
4、領取并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帶上公章,聯通上述資料提交。
5、領取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向稅務部門出示變更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變更公司的稅務登記證。
7、到相應的質量技術監管部門申辦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尤其是經營范圍增加,企業必須要申請經營范圍變更,否則擅自運營新的業務可是會受到嚴懲的,不過變更經營范圍也并不一定就完成了,可能企業還需要申請所運營業務所需要的資質后才能夠開展運營。
運營新業務之前,企業一定要及時申請經營范圍變更,把在公司注冊時并沒有加入的,現在企業想要運營的業務添加上,這樣,企業才能夠安全的開展新的業務,不會被懲罰,甚至影響到企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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