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你的商標那么輕易的就被撤三了?企業是否想過這樣的問題?是因為企業不知道如何應對商標撤三,還是說并沒有使用商標呢?更可怕的是錯誤的使用商標導致的商標撤三!
商標撤三,其實是商標滿三年沒有使用造成的,不過這個使用也是有說法的,商標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企業如何使用商標是有規定的,沒按照要求使用的證據并不能成為商標撤三中保護企業商標的證據。
1、改變注冊商標特征的使用。實踐中,很多權利人在使用其注冊商標時,并非按照其注冊核準的商標樣式進行商業使用,而是進行了相應的變形。此時,該使用行為是否屬于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第六條:“實際使用的商標與注冊商標有差異的,能否認定是對注冊商標的使用?實際使用的商標未改變注冊商標的顯著特征的,視為對注冊商標的使用;否則,不能認定是對注冊商標的使用。”
2、超商標核準范圍的使用。超核準范圍的使用,其通常不會被認為是商標的使用行為,且如果該類別商標已經被他人核準注冊,則很有可能涉嫌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有權。
3、使用主體與注冊主體不一致。此時,應當考慮兩個主體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兩者之間是否存在著許可協議等。在沒有書面許可協議情況下,若注冊主體和使用主體為關聯企業或者為法定代表人與所屬企業等,則還需結合企業與商標發展的歷史進程,由于特殊的歷史背景及相互之間的密切關系,即使雙方沒有相應的許可協議,也可以認定為兩者形成了事實上的許可與被許可關系,從而構成商標的使用行為。
商標撤三中,企業必須要拿出正確使用商標的證據,這個證據有效,企業的商標才能夠被保護,否則企業就需要注冊商標,重新運營了,因此,使用商標上企業也要注意,不要任意修改商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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