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多的人開始擺脫上班生活,加入創業大軍,自己當老板,但創業時期有很多人被這個問題困擾了,就是在注冊個體戶與注冊公司之間不知如何選擇了,今天呢小編就個體戶與公司的區別給*展開分析,然后你做決定吧。
公司與個體工商戶在注冊資本、稅收、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區別。有人說:注冊個體戶沒有強制要求刻章,沒有要求開對公賬戶…聽說還可以不記賬?免稅?避開工商、稅務部門的審查?
然而,并不存在!
一、“不記賬”之說
個體戶要不要記賬報稅這個問題,《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
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二、“免稅”之說
這是指的個體戶月收入3萬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稅。
注意:這個季銷售額9萬以內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可不僅僅是針對個體戶!是對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規模納稅人,不論你是個體戶還是公司。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個體戶,但已經申請了一般納稅人,那這個優惠政策和你沒有一毛錢關系。
況且,除了增值稅之外,公司要交企業所得稅,而個體戶要交個人所得稅,稱之為“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性質都是一樣的。
三、“免于檢查”之說
首先,個體戶每年6月也必須年報!不年報的人家還是查你!
《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
第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戶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四條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
四、“行政審批流程較少”之說
個體戶和一般公司一樣,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都是一樣要辦理審批才行。
所以,不管是注冊公司還是注冊個體戶有利也有弊,在不同的創業時期對于不同的創業者來說是有著不同的作用的,所以至于如何選擇還是根據自己的業務發展需求來考慮,不過小編在此多說一句,如果只是開個小餐廳或者小型超市,注冊個體戶*合適;但要考慮后期,想要長期發展,想要以后有所規模,注冊公司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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