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財政部在人民日報上發表文章《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其中提到要加快推進房產稅的立法和實施,主要采取“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布推進”的原則。這消息一發布,吸引了廣泛關注。
自新中國成立后,國內一直就有征收房產稅,為什么又提到要加快推進房產稅的立法和實施?這次的主要變化是在哪?聯貝財務資深研究專家介紹,我國依據《房產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房產給予免稅。當時主要是為了照顧我國城鎮居民住房的實際狀況,鼓勵個人改善居住條件,配合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但是,對個人所有的營業用房或出租等非自用的房產,還應按照規定征收房產稅。
而現如今社會存在的現狀是:大量炒房客不斷囤積住宅,瘋狂購買旅游景區住宅作為后期養老使用,或者在一二線城市或三四線城市繁華、交通方便、未來有發展的地區炒房。在一二線城市租房的租客,大多沒有給獲得業主開具的發票,只簽訂了租房合同,這導致很多業主并沒有主動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繳納相應的房產稅。
由此可見,*行征收的房產稅并不全面,所以我國目前正在快推進房產稅的立法和實施。
財政部發表的文章中提到,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照評估值征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水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聯貝財務專家介紹,所謂的“評估值”,并不是購房的價格,而是房屋現價。據聯貝財務專家分析,房產稅立法實施后,會對許多人帶來重大影響:炒房客可能會面臨家庭負擔、投資崩盤;在一二線城市租住房子的人,雖然房產稅是業主承擔,但不排除業主會把房產稅加到租金中,導致房租價格上漲;在三、四線城市中囤積大量住宅的人,也可能會面臨巨大壓力,因為三、四線城市人口居住與不動產存數量是不成正比的,租或售都不太容易。
聯貝財務專家預測,在2019年房產稅將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或將開始實施。屆時,房地產市場將迎來新一輪的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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