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創業者的逐步增加和我國文化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商標的概念以及意義逐漸被大眾所熟知以及接受,所以導致現在商標的注冊量成倍的增長,中華文字就那么多,組合的方式也就是那些,所以現在商標注冊很容易出現近似的情況,小編在這里又催促*了,抓緊時間注冊商標啊。
眾所周知,注冊商標并不是一帆風順,可能會受到各種坎坷。從準備各種材料,到經過重重篩查,再到順利通過審核和初審通告,動輒兩三年時間的期待和擔心,一個商標可以注冊下來,無異于孕育一個小生命,其難度和珍貴程度不言而喻。但當你發現你辛苦“養大”的商標竟然被其他人隨便拿來使用,你該怎么辦?
首先,我們要明白,不是所有使用“同名同姓”或相貌相仿的商標的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那么,什么才是商標侵權?
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也就是說,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冒用他人商標的山寨、高仿產品,銷售這些產品的,以及為這些產品提供偽造商標的,都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以上就是關于商標侵權后我們應該怎么辦的相關內容,如果您在商標注冊方面還有疑問或者想要注冊商標可以聯系聯貝財務,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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