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司規模的不斷擴大,很多老板都會有成立分公司的想法, 的確在異地成立分公司可以很好的擴大公司的業務和規模,那么如果我們想要異地分注冊分公司應該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手續呢?小編這里為*帶來了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異地分公司如何注冊
異地辦分公司還是比較容易的:
1、母公司決策層有建分公司的決議,到建分公司的所在地工商局辦理名稱預登記(要特別提醒的是此時“名稱申請表”填寫的內容必須與后面“分公司設立申請表”所填內容要一致,不然就非常麻煩了,這是*新新的規定)
2、準備好材料:母公司章程與執照復印件(別忘了加蓋公章)、法人委托書(要有委托事項與權限,經辦人的身份信息)、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件與身份證信息;
3、分公司場地證明(自有房要有產權證,租賃房要有租賃合同,非城鎮用房要有指定政府的證明);
4、經營范圍根據國家現行規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超過母公司就可以,但你作為分公司(不能獨立核算),不具備資質條件,如果經營范圍涉及許可證經營的項目,你分公司不能與母公司一樣的經營范圍,你的經營范圍只能是“為母公司承接業務”,
5、*后提醒一點:分公司設立后,你要持分公司執照到母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門去備案。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特征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2)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分公司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工商機關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涉及前置審批的,申請人在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后到審批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
3、申請人向工商機關提交設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請材料。
4、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機關當場做出是否核準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在受理后1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
5、工商機關做出準予登記決定的,申請人在10日內到工商機關注冊大廳領取營業執照。
隨著行業的發展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在異地建設自己的分公司,希望可以更好的發展自己的事業,但是因為對其流程不是太熟悉而導致經常碰壁,希望小編帶來的內容可以幫助*,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和我們的在線顧問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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