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經營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該向所在地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1.提供工商部門認可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擬定設立的經營企業須提交工商管理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審核通知書;
2.安全評估報告:甲種經營青浦許可證的單位分別向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乙種經營青浦許可證的單位向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3、經營和儲存場所所在建筑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復印;
4、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印;
5、需要提交公司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書》和安全經營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檢查員證》還有業務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
6、準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取得甲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需要將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報所轄區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7、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劇毒品購銷管理制度、商品儲存保管養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制度、經營人員崗位責任制、消防警衛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規程、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等;
8、成品由經營單位必須提交經貿委的批準文件,經營屬于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提交公安廳的批準文件;
9、經營具有危險性的監控化學品,必須提交經貿委的批準文件;
10、當地各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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