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達拿了,除了分數,很多企業會在年底有各種表現形式的款待派發給工作人員~年貨、過節費、入場券、員工觀光等等~那么這些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嗎?特別注意人事又有哪些?跟著小編一起明了一下吧!
對企業來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款項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條規定:企業遭遇的職工福利費財政支出,不多達工資、工資投資額14%的大部分,報請扣減。
哇~那企業年底給每位員工都交付了年貨發放,這樣不僅可以結算扣除,拿下的關稅專用發票豈不是還能抵扣!
注意~不可以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款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途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征收增值稅項目、參與者福利或者個人儲蓄的購置貨物運輸或者應稅勞務。
一個單位銷往的產品發放給員工做福利呢?
自產、委派手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是要行政處分銷售。
對個人來說
工資薪金所得
個人因擔任或者雇傭而獲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價、勞動股息、資助、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取得的所得,共有存款、文物、票據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個人利益。
注意:《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福利費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企事業、政府機構、價值觀秘密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資方支出中繳納給個人的貧困補助。
下列收益不歸入減免的福利費范圍,原則更名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1、從低于國家規定的總數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2、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難道策劃的補貼、補助;
3、單位為個人賣給車輛、住房、自旋計算機技術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吃力補助物理性質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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