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審計,很多人對此都很熟悉。但什么是清產核資審計呢?相信大多數人對此都感到十分陌生。接下來,本文將對清產核資審計的相關事項作具體說明。
清產核資審計是一項針對于企業清產核資的結果開展地審計活動,并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取得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基礎上出具審計報告。其審計目標是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被審計單位反映清產核資結果的報表是否是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發表意見。
一般而言,清產核資審計的要求是全面核實企業資產、負債、權益的存在性、權利和義務、完整性、計價和分攤及分類,*終使會計報表反映的資產、負債、權益都是存在的,且是企業的權利或義務,并進行了準確地計價和分攤,其分類也是準確適當的。而且,如對有形資產進行盤點需要有盤點表,以證明其存在性,對有權屬的還需要獲取產權證明,證明其權屬,無權屬的需獲取其購置時的相關處理資料等。
那么,進行清產核資審計,應如何有序地推進和開展呢?其大致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著手。
(1)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在該環節,審計人員需要向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調查了解情況,收集相關資料。需了解主要內容有:被審計單位開展業務的性質、經營規模和組織結構;經營情況及經營風險;以前年度接受審計的情況、財務情況說明書、會計核算辦法、內部控制制度以及行業特殊情況說明等。
(2)確定清產核資的審計范圍。清產核資審計范圍應包括被審計單位總部及所屬全部子公司截止清產核資基準日的資產、負債及權益狀況。資產、負債、權益反映的是被審計單位在某一時點上的財務狀況,是時點數。因而在開展清產核資審計前需確定清產核資基準日,確定清產核資基準日就明確了審計針對的時點。
(3)向被審計單位下發《所需資料清單》等工作資料。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開展清產核資審計,應按照清產核資專項審計的特點設計《所需資料清單》。并說明清產核資范圍;企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產權證明;企業清產核資清查明細表及申報資產損失相關證據;企業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以上為清產核資審計的相關介紹及具體操作說明,希望能夠為廣大企業了解清產核資審計相關內容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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