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企業(yè)在運營中為什么會面臨破產,外商獨資企業(yè)破產的條件是什么,聯貝小編就這個問題為*帶來詳細的解答,詳情請看下文,希望對*有所幫助。
一、外商獨資企業(yè)破產的條件是什么?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到期債務"是指已經到了實行還債義務期限的債務;“清償”是指全部歸還;“不能清償”是指沒有按期清償的各種可能性。債務人資不抵債并不能當然認定為“不能清償”。
(2)存在多數債權人
假如只要一個債權人,只需采取普通民事執(zhí)行程序即可。當存在多數債權人時,如采取普通民事執(zhí)行程序,由于債權人競相懇求對債務人財產強迫執(zhí)行,可能形成部分債權人得不到歸還或只得到少量歸還的狀況,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因此需求一種特殊的程序——破產程序,以保證各債權人的損益公平。
(3)債權人公平受償
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決定了債權人無法完成全部債務。而依照“同質債權、同等位置”的要求,必需按照法定次第,依照同一比例,將債務人的財產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分配,以保證債權人之間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償的債務
二、破產程序的特性
(1)破產程序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訴訟程序。破產程序屬于民事訴訟程序的范疇,但它又是處理企業(yè)破產的專門的法定程序。破產案件的處置首先要符合破產程序的專門規(guī)范的要求,只要在破產程序沒有規(guī)定的狀況下才適用一般的民事訴訟程序。
(2)破產申請程序中,只要破產申請和人和被申請人,沒有被告和被告。破產程序是由于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的破產申請而開端的,而不是基于被告的起訴。
(3)破產程序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債權人存在。由于破產程序的重要功用是將債務人的財產向全體債權人公平合理地分配。避免個別債權人優(yōu)先得到清償等分配不公現象。假如只要一個債權人,則不會呈現上述狀況,也只需適用一般民事訴訟程序就能夠了。
(4)破產程序實行一審終審制。破產程序實行一審終審制主要是為了盡快完畢破產后的善后處置工作,防止曠日耐久的訴訟,使債權人遭受更大的損失。
關于破產的詳細申請狀況,是需要嚴格依照有關工商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來進行處置的,特別是不同的公司因其類型的不同,所認定的詳細事項也是不同的,假如對相關事項的處置不清楚的,可以咨詢聯貝了解更多。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